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宣城市天成洁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8月4日裁定受理宣城市天成洁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裁定该案由本院审理。2025年8月18日,本院指定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宣城市天成洁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并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
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