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昨日0新增!通知通告一览…
栏目:通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2022年8月9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均在青岛,分别为韩国输入2例和德国输入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济南2例,均为俄罗斯输入;青岛1例,为韩国输入。

  2022年8月9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3例,均在青岛。

  2022年8月9日0时至24时,全省无本土确诊病例出院。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7例,均在菏泽。全省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出院1例,在青岛。无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2022年8月9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92例。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0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3例。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恢复全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要求,我市城区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于2022年8月10日起恢复运营,现通知如下:

  (一)车辆清洁消毒,每日1次,清洁消毒范围包括方向盘、座套、安全带、座椅、脚垫、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及按钮、空调出风口等。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季铵盐、过氧乙酸、单过硫酸氢钾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一)乘客防疫要求。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扫场所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乘客,司机拒绝提供服务。黄码、红码一律禁止乘车,乘客出现异常,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二)驾驶员防疫要求。戴口罩,每周2次核酸检测,驾驶员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经营,禁止拼客。

  因东明县目前正在全面进行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建设,解放路北段和工业路北段部分路面已截断,导致科目三考场无法使用。现暂停东明科目三考试项目,特此通知。

  中元节将至,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全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全部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群众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活动。各殡葬机构要提前通知安葬(放)丧主家属子女,暂时不要前往祭扫。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扫,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镇街及村(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监督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祭扫火源管控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提倡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书写祭语等文明祭祀方式。群众可向公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倡导中元节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成为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引领者、践行者,带头宣讲、带头示范、带头践行。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厚养礼葬、孝老敬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现场管控和秩序维护,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检尽检,应接尽接。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将本通告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通过实地、视频、电话等方式高频次做好各殡葬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中元节将至,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全区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全部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群众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活动。各殡葬机构要提前通知安葬(放)丧主家属子女,暂时不要前往祭扫。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扫,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街镇及村(居)要履行属地责任,监督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祭扫火源管控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提倡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书写祭语等文明祭祀方式。群众可向公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倡导中元节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成为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引领者、践行者,带头宣讲、带头示范、带头践行。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厚养礼葬、孝老敬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现场管控和秩序维护,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检尽检,应接尽接。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将本通告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通过实地、视频、电话等方式高频次做好各殡葬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严格落实《山东省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要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切实保障全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十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牡丹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员,放假、返乡大中小幼儿园师生等)。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预案,激活核酸检测指挥体系,按照我区确定的核酸检测时间,认真做好核酸检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充分组织好志愿者等就近在社区、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逐家逐户敲门、敲窗,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1人。要统筹安排采样、检测力量和转运车辆,科学合理布局采样点,更加方便群众。落实排队“1米线米间隔”要求,确保应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应检尽检。

  (二)强化核酸检测信息化技术支撑。本轮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核酸检测系统采集信息。区指挥部明确由区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区核酸检测信息化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采样、转运、接样、上机检测、结果报送信息化工作闭环衔接,尤其注意采样点管码和封包码的核对、检测机构对异常封包码的处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核酸检测系统等重点环节。

  (三)切实做到采、送、检匹配。各镇街按照片区安排转运车辆当日8时、10时、12时收集采样点样本,转运送检到指定核酸检测实验室,转运时要填好转运单,办好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各镇街要根据检测能力合理安排采样数量,避免出现样本滞检或检测能力闲置。

  行政村(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在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三)采样检测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由镇街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行政村(社区)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四)本轮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恐慌、不驻留观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山东省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为依据,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每周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测工作由各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请全体居民根据街镇、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各采样点要逐人核实,确保不漏一人。

  (二)请居民在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严格保持“1米线”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线”距离。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尽快离开采样点。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一切活动为核酸检测让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居住地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

  (四)本次区域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对完成采样的人员按需发放“核酸检测标志”(区指挥部统一提供,属地街镇负责发放)。“核酸检测标志”也将是您日常出入公共场所的重要凭证,请广大居民知悉,并妥善保存。

  (五)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街镇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六)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社区(村)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七)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请居民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严格落实《山东省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要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切实保障全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 8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十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新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员,放假、返 乡大中小幼儿园师生等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预案,激活核酸检测指挥体系,按照我区确定的核酸检测时间,认真做好核酸检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充分组织好志愿者等就近在社区、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逐家逐户敲门、敲窗,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1人。要统筹安排采样、检测力量和转运车辆,科学合理布局采样点,更加方便群众。落实排队“1 米线 米间隔”要求,确保应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应检尽检。

  (二)强化核酸检测信息化技术支撑。本轮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核酸检测系统采集信息。所有各点(含隔离点、医疗机构、应检尽检、高速卡点、企业采样点)都必须使用山东省核酸检测系统,扫码进行。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采样、转运、接样、上机检测、结果报送信息化工作闭环衔接,尤其注意采样点管码和封包码的核对、检测机构对异常封包码的处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核酸检测系统等重点环节。

  ( 三 ) 切实做到采、送、检匹配。各镇街统筹安排样本转运车辆,分批次送样,避免出现样本滞检或检测能力闲置,做到“不空机、不积样”。启动区域核酸检测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到检测机构,后续样本每半个小时至2个小时收集转运1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送达实验室。转运时要填好转运单, 办好交接, 双方签字确认。

  (一) 请全体居民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镇街、行政村(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在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所有采样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三) 采样检测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由镇街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行政村 (社区) 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 四 )本轮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 五 )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 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恐慌、不驻留观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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